略谈某些国人思维方式的普遍误区

激发我写下以下宏论的主因是最近和LD关于OPC-3的疗效是否经受过科学检验的争论,而LD的论证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和我遇到的其他一些中国学生朋友乃至同事颇有类似之处,在我看来属于思维方式的普遍误区。由于缺乏有效的逻辑论证,争论过程不仅无助于理清彼此的观点和思想方法,反而容易导致诡辩和循环论证,以至于伤害感情。所以我斗胆写下自己关于科学论证有效性和适用范围的粗浅认识,其中所有观点都非原创,主要的表述受赵南元教授和网络写手卢笛影响颇深,有些直接引用就不一一注明出处了,估计很多和我LD思维方式类似的朋友连看完我这懒婆娘裹脚酸文的耐心都没有,遑论去读赵教授或卢笛的文集。
 
既然争论的焦点是科学方法论,那么首先要理清的是关于科学的定义。 那位说了:这还用问?科学就是客观规律,就是真理,就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物质运动的规律。 可这定义其实什么也没说。人家教会也说上帝就是真理,就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万物主宰,难道宗教也是科学不成? 那位又说了:宗教是迷信,科学可是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不管宗教是不是迷信,这话说出了宗教和科学的一个重大区别,那就是科学需要证明,被证明了的才能算科学。由此可以得出科学的必要条件:任何一种理论要自称科学,先得具有“可验证性”,让大众能够检验。宗教就不能满足这个必要条件。例如许多宗教都认为人死后灵魂还存在,不是下地狱,就是上天堂。这种预言根本就无法验证,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设计出个实验来检验之。哲学也是这种根本没有验证可能的理论。唯物主义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精神是次生的,是特殊物质运动的某种属性。唯心主义则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精神,主观唯心主义更认为世界不过是个人主观幻觉而已。这两种相反主张都无法验证,既不可能证实,也不可能推翻。因此哲学类似宗教,两者都不是科学而是信仰。信仰与科学的区别,说到底就在于“是否有可验证性”上。对于一个主张的证实和证伪是不对称的,这点被波普提升为科学哲学的证伪主义,要旨如下:
 
 1)科学使用的都是归纳法,因此不能证实(verify),只能证伪(falsify)。这其实是从休谟那儿发源的,亦即所谓“归纳与演绎的不对称性(induction-deduction asymmetry)”。休谟认为,用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可靠的,但归纳法是从有限的个例猜测出普遍规律,这本质是猜测,不可能得到证实。例如“天下乌鸦一般黑”这个判断是通过观察有限数量的乌鸦作出的,因为人不可能检查所有的乌鸦,这便只可能是武断猜测,无法证明。 科学理论是总结普遍规律,属于归纳推理,基于上述理由,波普认为科学理论永远只可能是假说,只能通过证伪把错误假说除去。
 
 2)具有可证伪性的学说才能算科学。一种理论的可证伪性越高,真实性概率也就越低。所谓证伪,就是使用经验实证,证明某个命题的否命题。由上述原理可知,如果一种学说无法证伪,那就不是科学理论。一种理论越复杂、准确、明晰,其可证伪度也就越高,它也就越有价值。例如“明天会下雨”和“明天可能会下雨也可能不下雨”这两个命题,后一命题为真的概率为百分之百,因此毫无可证伪性,而前一命题为真的概率小于1,具有可证伪性,因此它更有学术价值。
 
 3)某个科学理论要是有一个或几个理论被证伪,整个理论也就被证伪 。
 
 4)科学的发展是通过所谓试错法(trial and error),提出各种假说,通过一一验证,除去不能成立者,留下“较好的理论”,但该理论是否真实永远也无法证明。
 
根据以上要点,波普认为,数学和逻辑学都不是科学,因为没有可证伪性。根据同样的标准,精神分析学、马克思主义和进化论也都不是科学,但后来他又收回了 “进化论不是科学”的判断。对于马克思主义,他认为,马克思学说刚提出来时确实是科学,因为它具有可证伪性,但后期所谓 “马克思主义”为了适应现实作了许多修改,变得不可证伪了,所以不再是科学。
 
在我看来,是否具有可证伪性,只是科学的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换言之,没有可证伪性的学说当然不是科学,但具有可证伪性的学说也不一定是科学。科学史上无数被证伪的错误理论,诸如燃素说、拉马克遗传学等等,都有可证伪性,否则也不会被证伪了。如果因为这点就将它们视为科学,必然要引起极大混乱。真和假的区分当然不是绝对的,但也不仅仅是程度的差别。世上还是有完全错误的理论的。否认这点,把质的区别混同于量的区别,就要连“证伪”本身的基础都要丧失了。此外,我觉得使用“证伪”的说法不如“验证”(test)准确,而这也确实是科学发展的实际过程。科学家们先观察到某种现象,提出一个理论来,该理论必须不但能圆满地解释已知现象,并且能预言未知现象。如果预言落空,则理论被证伪,如果预言实现,则理论被证明,从假说上升到了定律。所有的定律都是这么建立起来的,最典型的就是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律以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好的科学假说的指标应该是它的预言能力,这不但体现了它的可证伪度,同时也是可证明度。上述伽利略、门捷列夫和爱因斯坦提出的假说得到证明的例子都说明这一点。有鉴于此,我认为波普的证伪主义应该修改为:具有可验证性(testability,包括verifiability and falsifiability )乃是科学理论的成立前提(亦即必要条件),而能否预言可以验证的未知现象则反映了该理论的学术质量。按照波普的说法,科学理论在被证伪后是不能修改的,否则就会失去可证伪性,这也不符合科学史的真实情形。常见的情况是,一种理论能预言某种现象,该预言得到证实,于是被普遍接受,相反或不同的理论则被“证伪”,但后来人的认识深入了,原来被接受的理论又受到质疑,作了修改,以便对新现象作出解释。修改后的理论又能作出新的预言,由此又提供了验证方式,如果再被推翻,原理论再也无法修改,那就只好放弃。有时这种修改可以是把原来抛弃了的假说整合进去。光的所谓“波粒二象性”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光的衍射现象的发现“证伪”了牛顿的粒子说,证实了惠更斯的波动说,但后来发现的光电效应又“证伪”了波动说,这结果是弄出个更宽大的框架来把两者都放了进去。 所以,波普批马克思主义没说在点子上。马克思主义是伪科学,还不光是它含有许多无法证伪的假设,使得该学说在诞生之初便是伪科学,更是它的所有重大预言都被实践一一证伪,并不是因为马恩后来为了使理论符合现实而不断修改,使得它失去了原有的可证伪性。
 
对于科学与非科学的判定,不能仅仅拿可证伪的标准来作二分法,具体来说,具有不可验证性的学科或论调有如下几类:
 
第一类以逻辑手段构建的对主客观世界的一种猜测,是一种有用工具(这儿的用处是指intellectual use.  例如用来构建其他学科),有的学科有预言能力,其预言可以用逻辑手段证明或证伪,但无法使用实证手段验证,诸如逻辑学,数学,心理分析甚至整个心理学。这一类似乎还该包括经济学(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但经济学的特殊问题是,从理论上来说,它似乎是一种可以用实证手段检验的学科,但从质量上来说,它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言之成理的学说,至今只是一堆模型。它和自然科学的共同点是两者都假定研究对象是可以认识的客观规律,对自然科学来说,这假定虽然无法严格证明或证伪,但起码在感性上不让人怀疑,而经济现象是否真由客观规律支配,我看很成问题,即使有,能否被人类认识也是个大问题。
 
第二类就是哲学,它也是对主客观世界的猜测,也用逻辑手段构建,基本命题不能用实证手段验证,在这点上它和第一类相像。和第一类的区别在于它什么用处都没有,不可能成为构建其他学科的工具,也没有预言能力。这一类包括马克思主义中的唯物主义部分。
 
第三类就是宗教与无神论。两者都是对主客观世界的猜测,都不是用逻辑工具构建的,都不是有用工具,不能用来构建任何学科,但都有预言能力,其预言都无法以实证手段验证。
 
第四类就是我们国人在政治课上必须背诵的对辩证法的诡辩式歪曲,即一件事“无非是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之类“全面的”废话,它不具备猜测性质,与逻辑毫不相干,不含有任何信息,毫无用处,遑论用来构建学科和预言未知事件。所谓辩证法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就是这种“全面性废话”(如“偶然是必然的表现”)或曰“辩证逻辑”,另一部分则是可被轻易证伪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
 
此外,除了“科学”和“不可验证的学科”这两大部类之外,还应该有第三大部类,那就是“已经被证伪的伪科学”,诸如燃素说、以太说、马克思主义中的“科学共产主义理论”以及所谓辩证法三大规律等等。
 
回到本文开篇的问题,什么是科学?我个人认为,所谓科学,就是基于不可证明的假定之上建立的一系列逻辑自洽、且结论具有可证伪性(在许多情况下也就是同时具有可证明性)的具有认识论上的指导意义的尚未被证伪的假说。它的整个存在意义,其实也就是它赖以建立的如下假定:客观世界是由一套逻辑自洽的规律支配的,这种客观规律能被人类的主观感知认识和把握。而所谓客观世界,其实也就是人类的主观感知范围。 明白了这个道理,则立即可以看出什么是伪科学,那就是与科学赖以建立的基本假设相冲突的一切学说都是伪科学,不管它能否被证伪都如此。
 
现在我可以说说在OPC-3疗效问题上的辩论所反映出的一些思维方式的误区了。OPC-3声称能清除人体内残留的有害自由基,所以不仅能起到保健作用而且能降低患癌症的概率。于是我问关于人体自由基能引发癌变的报导发表在哪些学术杂志上,是否科学界主流的观点。结果是推销OPC-3的人发给我一堆吃OPC-3的癌症患者如何变得健康的案例,附加关于人体自由基功能和变异的介绍。这和所谓脑白金以及核酸营养的宣传手段有何不同?就差拉几个所谓专家给保健品做有偿广告了。其实我还没问如何通过双盲法做实验证明人体内自由基的消除确实是由服用OPC-3引起的呢。LD的观点是,OPC-3的提取物的功效已经被有上百年历史的服用人群证实,例如早期北美移民发现当地土著因食品中含松树皮就不得坏血病。在我看来,这和鼓吹中医祖传秘方的论证方法全无二致。此外,LD认为对于营养品功效的认定和药品应有所区别,只要吃下去没有副作用就应该坚持长期服用,说不定效果要通过足够长的时间才显现出来。在我看来,如果OPC-3在推销之初就说明其效果因人而异,心诚则灵,那前面那些废话就当我白说。问题是它自称科学保健帮助我排毒,服用初期身体的任何不适都是排毒的正常反应,鼓励我坚持服用直到不适感消失。而我居然不能怀疑也许我体内对OPC-3可以产生自发的抗药反应,而抗药反应会因人体的耐受性而自然消失。我提出检验药效的科学实验方案,如果你知道相应的研究已经发表在公开的杂志上,只需告诉我出处,如果尚未有人做过这方面研究,则你可以对我的实验方案提出改进而不能顾左右而言它。在服用OPC-3与否的问题上,亲情友情都不能替代科学论证,个案不能证明整体有效,在我看来这是起码的常识。
 
辩论双方不遵循逻辑思维而试图以指出科学局限代替论证成为我和一部分国人交流的主要障碍。逻辑思维的确有严重局限,并不完美,更不是万能的。可惜阿,它是上帝赐给人类的唯一可用的思维工具,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取代它的更好的思维方式。所以无论好使不好使都是它了。一般人的谬误,是不知道所谓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乃是同义词,因此在意识到或是听说逻辑思维有局限之后,没有意识到那其实也就是理性的局限,却以为可以用所谓更高级的“辩证思维”去取代它,这才引出了我对OPC-3的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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